选聘程序
1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,免缴报名费,需准备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(申请表、准考证、准考证存根、体检表各用1张)。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7日至4月20日。具体报名方式可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(网址:www.fjrclh.com)。
学生必须翔实准确地填写《福建省2008年选聘生申请表》,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学生所在院校应严格审核。考察时,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、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,取消其选聘资格。
填报志愿:学生原则上按生源地(即入大学前中学所在的设区市范围)填报志愿。如愿意服从调剂的,可在备选志愿栏填报调剂地区。从沿海市志愿或愿意调剂到南平、三明、龙岩、宁德市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。
省内院校报考选聘生的具体程序为:(1)院校发布信息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(2)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。(3)由院校党委负责,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。(4)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,按选聘计划数1:3的比例推荐人选。(5)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(6)推荐人选上交照片,院校学生工作处负责收集汇总。(7)发放准考证。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,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,留下存根。(8)报送材料。各院校于2008年4月28日前将《福建省2008年选聘生推荐人选花名册》、《福建省2008年选聘生申请表》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。“省优生”资格由院校验核,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(须本人签名,院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加盖印章)同时报送。
省外院校报考选聘生的具体程序:(1)发布选聘信息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(2)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。(3)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。(4)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,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。“省优生”资格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后,送院校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。(5)2008年4月28日至5月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。(6)2008年5月11日上午9:00-11:30,考生随带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审核盖章的申请表,到福州大学(怡山校区,位于福州市工业路523号)子兴教学楼,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,裁下存根。“省优生”还应验核有关荣誉证书原件,提交复印件。同时,填写体检表,熟悉考场。
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”等活动的毕业生报考选聘生,具体程序同省外院校。
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,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、考试成绩、考察名单、选聘通知等信息。申请表、准考证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(打印)纸,并保持纸面整洁。
2、考试。2008年5月11日下午2:00—5:00在福州大学(怡山校区)进行选聘生资格考试,考生须在下午1:45前入场,答卷时间为180分钟。考试内容以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为主。
2008年参加福建省选调生资格考试的学生,报名参加此次选聘的,可不再参加笔试,根据各院校报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名单。
3、体检。2008年5月12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。省内院校的考生,安排在考察后体检。体检由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组织。体检费免交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不列入选聘人选。
4、确定考察人选。根据考试成绩(加奖励分),按选聘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。博士生直接列为考察人选。
5、考察。由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牵头组织考察组到院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,并与本人面谈。考察后填写《福建省2008年选聘生人选考察登记表》。
6、确定选聘生名单。由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与有关部门综合学生笔试、考察、体检等情况,按“好中选优”的原则确定选聘人选。
7、公示。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委托有关院校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公示期为5天。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,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反映问题。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聘生的,及时进行调整。
8、聘用。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发出选聘通知。
有关2008年选聘生工作的信息、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发布。